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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 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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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隔天早上七点,被闹钟叫醒时,赵新桐盯着天花板恍惚了好一会。

卧室窗帘遮光性能极佳,目光所及,皆是黑黢黢一片,好似仍在夜里。

赵新桐反应了足足半分钟,才想起自己已经搬到江叙家,而不是原本居住的孙曼曼家房间。

她揉了揉眼角,翻身从床头柜上摸来遥控器,按了一下,窗帘缓缓打开。

外头金沙江对岸,笼罩着蒙蒙烟雨的高楼大厦、城市繁华,如卷轴画布,一点点在她眼前铺展。

定定盯着落地窗外几秒,回过神后,赵新桐利落下床洗漱。

换好上班的衬衫包臀裙,她趿着拖鞋,匆匆跑出房间。

没想到外面竟只有沈姨一人。

赵新桐目光搜索一圈,问沈姨:“江叙呢?带嘟嘟出门了?”

沈姨回道:“是啊,六点半不到就出去了。”

又看眼阳台外的雨,担忧蹙眉,“不知道有没有拿伞,这雨下得太突然了。”

赵新桐随之看向阳台,跟着皱了下眉。

当年他们收养嘟嘟之后,江叙的作息时间就渐渐向嘟嘟靠拢。

这小狗跟成了精一样,有着精准的夏令时和冬令时。寒冬腊月里,它每天雷打不动,睡到早上八点才醒。赵新桐七点四十五都要出门上班了,嘟嘟也只从狗窝里昂起头看一眼,甩甩尾巴,然后继续睡自己的。

过完冬天就不一样了,小狗每天早上五点半就起床,在家里跑酷,闹着要吃饭出门。

赵新桐那会刚工作,人际、业务还不熟练,动不动加班到深夜,根本没精力迁就小狗的时间。

江叙心疼她,就独自包揽了遛狗包括照顾小狗的任务,而她只负责有空时陪嘟嘟一块玩耍。

那时她还担心江叙哪天烦了倦了,可她没想到,他竟风雨无阻地坚持了下来,每天乐此不疲。

赵新桐能感觉到,除了责任之外,他是真的很有爱。每次他看向嘟嘟的眼神,都温柔得能沁出水来。以至于她一度幻想,如果有一天他们有了小孩,他一定会是个很好的爸爸。

赵新桐抬起腕表看了眼时间,转身往餐厅走去,边走边说:“都快六月份了,这么点雨,问题应该不大。”

不过快走到餐桌边时,她还是停下脚步问沈姨:“家里感冒冲剂放哪了?我先给他泡一杯备着。”

沈姨忙说:“你先吃早饭,这些事我来就好。”

赵新桐也就不再跟她推托,在餐桌边坐下吃早餐。

桌上早饭全是沈姨大清早现做的,包子煎饺油条牛奶鸡蛋,再搭一些粗粮主食,配一盘火龙果哈密瓜蓝莓,简单朴素,但口感营养都很均衡。

不多时,沈姨就拿了一杯热腾腾的感冒灵搁到桌上。

她在围裙上搓了搓手,笑着说:“这么大的房子,还是得有个女主人才像样。先前你没过来的时候,这家里比寺庙都冷清。现在好了,有了烟火气,整间屋子都活过来了似的,要说还是江先生眼光好有福气。”

赵新桐听出她话里暗含的吹捧之意,笑着与她寒暄了几句。

正聊着,玄关传来动静。不一会,江叙就牵着嘟嘟走了进来。

一人一狗全都淋湿了,但好在雨不大,江叙镜片上沾了几滴水珠,黑发微潮,身上的黑色T恤只湿了肩膀那一片,面料贴在了身上,显出宽阔紧致的线条。

看样子,他要先找毛巾擦狗。

赵新桐忙起身走过去:“我来吧,你先把桌上感冒灵喝了,然后洗澡换衣服。”

江叙看她一眼,没拒绝,把毛巾递给了她。

等赵新桐把嘟嘟的毛擦干,江叙也洗完澡出来了。

他换了一身烟灰色衬衫搭黑色西裤,还打了领带,显然等会要出门。

也不知是不是他衣冠楚楚,宽肩窄腰长腿的模样过于吸睛,赵新桐忍不住多看了他几眼。

察觉她的目光,江叙一边整理袖扣,一边解释:“今天跟影视公司约好了,要开剧本改编会议。”

赵新桐同他一道回餐厅入座,追问了一句:“哪本小说?今年一月份刚上市的那本?”

沈姨给江叙端来一杯黑咖啡,他目光在桌上搜寻。

赵新桐见状,径直将手边的奶盅推过去。

江叙视线在她脸上一顿,嘴角不自觉地勾了勾,而后拿起奶盅,往咖啡杯中倒了点。

“这本的影视版权刚签出去,还没到写剧本的阶段。”

他捏着小勺在杯中搅动,待黑色咖啡液与牛奶融合成棕色,他才抿了口,说,“是去年上半年出的《暗色琉璃》。”

赵新桐点点头,拿筷子夹起一根油条咬了口。

哪怕抛开私人滤镜,仅从专业编辑的角度看,江叙的小说底子也十分扎实,无疑是同行中的佼佼者。

加之由他小说翻拍的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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