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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不要误人子弟(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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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有一种方法,就是短线。这就是所谓的快速进入和快速退出,看到机会就卖出去,大捞一笔。

能做到这一点的,不是专业的股票投资者,就是资本的来源有问题。

在我国的刑法中,有一个被称为“侵占罪”的罪名,它的定义方式就是,你所使用的款项是否属于公共财产。

但是,一大批公共资金,在强者的操纵下,却是可以随意支配的。这就需要在银行之间进行交易,而这些交易中,银行的人将扮演重要的角色。

李息染是计算机公司的股东,也是李辉这种能融资的大人物。如果他愿意的话,倒是可以利用一下。

不过,这就像潘多拉的盒子,只要开过一次,就再也没有回头路。正所谓,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就算李息染能不沾水,李息染也不能确定,老岳等人能不能赤着双腿走上岸。

而且李息染最担心的是,这种方法一旦被掌握了现金流的核心人员,比如银行,就会引起他们的贪婪。

每个员工上任之初,都会从受训的导师那里听到一句:“在银行工作的人眼中可以有金钱,手中可以有金钱,但是心中却没有金钱。”

李息染偶尔也会透过二层的窗口,看到谭文姬等人将现金往卡车上搬。一袋袋的钞票,一箱箱的钱币,都被他们当成了平常的东西,直接丢到了运钞车的保险柜内。

而且,李息染当押运官的时候,有时候银行里很热闹,会迟到,李息染等人就会拿着一把手枪,坐在一捆捆的钞票上,眼睁睁地看着银行职员将一捆捆的一百美元钞票打包。

这些账房的人,有的时候实在是抽不开身,见李息染等人没有事情做,便让他们帮着绑银子。而李息染等人,则是很愿意帮忙,让他们早点完成任务。

每个人都表现得很随意,就好像一个泥瓦匠在垒一堵墙一样,手上捧着的不是一沓沓的钱,而是一叠一叠的砖头。

每个人心中都是一片清明,对于这笔钱,谁也不会打什么歪主意。

李息染并不想毁掉这样的美景。因此,哪怕李息染明知道短期内不会有什么问题,但他还是没有让李辉帮他筹集一大部分的钱,让他在股票市场上操作。

李息染认为自己内心深处,还是有着一位作为一名银行职员的职业素养,他必须要做到。

李辉曾经透露,他为高董事长募集的钱,全部来自于某家国有企业。一家公司想把钱存到什么地方,那是公司的事。不过,这笔资金进入 xx公司后,就算是李辉所属的公司,也要有个正当理由才行。

如果不这样做,就构成了违法侵占。

可是,当资金进入到银行账户之后,只要有重要人物勾结在一起,那么资金就会源源不断地流入股票市场。

所以当整个分行的人都在为股市而兴奋的时候,高经理还专门派人来检查。

这种查帐,李息染倒也不惧。自从李息染接手大鹏计算机公司之后,李息染要是真要动点手脚炒股,还不是手到擒来?

不过,雁过留痕,李息染就算手段高明,也逃不出这些人的眼睛。但是,如果他们仔细想想,李息染是怎么做到的,那就不难理解了。

但这个小把戏未必是陷阱,很可能是一个陷阱,一旦他们成功了,一切都好说,可一旦股票市场崩盘,或者银行需要资金,他们就会被曝光。

如果这件事曝光,那么那个公司的会计,以及其他试图效仿李息染的人,都将面临坐牢的命运。

李息染并不打算以身作则,误人子弟,因此虽然拿着大鹏计算机公司的牌子,但最终选择了把公司管理得井井有条,而不是靠着这个公司谋取暴利。

但经营一家公司,却是要花钱的。李辉不许他动用翁小筑的钱财,李息染到了这个时候,唯有以高利贷,不对,是以利为饵,以利诱人。

在外人看来,李息染是以高利贷的名义,向他借款。但是对于李息染本人而言,他这样做是为了吸引高利率的资金而进行的。

同样是为了赚钱,这有什么关系?差距太大了。

高利贷很容易,只要你把利息还上就行了。容易借,容易还。

而高利率,则可以让人投资,而不是本金。

李息染要的就是第二个条件,那就是让分支机构的人,为他的公司注资。

大鹏计算机公司要继续发展,就必须有一大批稳定的、长期稳定的资本。

事实上,大鹏计算机公司被李息染收购之后,他首先考虑的就是让李辉入股。不过李息染一琢磨,李辉的公司都是以短线为主,他却是要长线资本。

于是,李息染第一个将李辉的公司 p图了出来。在品茗小筑结识翁总之后,不等李息染与她讨论钱的事情,李辉便先行将翁小筑 ps好。

想到这里,李息染有些不爽,他感觉和翁小筑这么漂亮的女人聊起了金钱,那一定是一件很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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