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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恋爱(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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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个现象我比谁都了解,这本小说,我也早就读过。

No.5(偌言)

过去是金天的青梅竹马,不过我知道,金天对曾经的事其实并没有太多印象。

人类这种生物,总是边经历边遗忘,上高中时会忘掉大部分小学的事,工作上几年又会把曾经高中的记忆丢的七七八八——事实上,人类记忆的长度,几乎是固定的,只不过他们会分出一些片段,特意去记住那些对于自己来说重要的事。

而金天对过去,却似乎并没有需要铭记的东西,甚至可以说,他们曾经一起经历的,只不过是时间而已。

什么都没有留下的时间是被浪费的,我相信这一点,所以我从来都未害怕过他们“青梅竹马”的名分。

No.6(间幕)

我有着一个超能力,作用主要是【身份转移】。

简单一点来讲,就是可以让大家把A当成B。

当然,我的能力也并没有那么逆天。我想要使用能力,必须需要一个相同的“媒介”。

如果你读过《同名同姓受害者协会》那本书的话,那么我可以利用它来给你举个例子:我可以把犯下杀人事迹的大山正纪A的杀人犯身份,转换到大山正纪B身上。

所以,当我看到那本有着跟我同名同姓女主角的小说时,我产生了使用异能力的念头。

我并不知道能力作用于现实和小说之间会产生什么效果。但是仅凭小说里描绘的那存在太阳却不存在末日的图景、那个喜欢着女主的帅气又多金的男主……我想我愿意一试。

No.7(金天)

我叫金天,但我并不会被人开玩笑般的称呼为“今天”。因为在目前的这个世界上,没有人可以意识到这一点。

这是上天赐给“我”的礼物,独一无二。

过去喜欢着我,那份热烈而又真挚的爱情,正是曾经的我所渴求的。我想如果自己没有遇见偌言的话,一定会顺理成章的和他走到一起。

但是我遇到了那个从我大二就和我交往、曾经和我一起生活了四年多的男人。

直到很久以后我才意识到,哪怕省略掉原型和小说人物的思考,这也应该是一件足够奇怪的事。

但当时的我,只是重新给了他自己的联系方式,并在分别的时候冲他眨了眨眼睛。

No.8(偌言)

一个故事,需要主角和配角。

当男女主的感情走入误区,久久没有进展的时候,总是会出现那么一个“配角”,来让主角来认清自己的真心。

而我,就是那个注定牺牲自己成全别人的男配角。

我曾试着说服自己,没有哪个男配角可以和女主在交往,青梅不及天降——但最后,这些在金天家每天都换但花语一直是爱情的花,有事没事多出来的小礼物和两个人之间聊不完的消息中破灭了。

我认清了这个事实,和这个讨厌的世界。

将自己的感情失意归咎于是世界的错误,这看起来是一件很可笑的事。在此之前,我也没想到过自己会变成这幅模样——就像我原本的人生计划里绝对没有一见钟情爱上谁一样。

但推动我这么做的原因,不过是金天一次无意识的酒后吐真言罢了。

No.9(间幕)

我能够感觉到自己生命的流逝,那个曾经在没有太阳的末日里保护着我的男人在这个和平世界反而选择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将我杀害。

不充分燃烧产生的有毒气体灌入我的口鼻,我的意识反而因为安眠药的作用不断下沉。

在死亡临近之际,唯一可能让我感到安慰的地方竟然是我认为死亡后或许我的能力作用就会消失。

小说的影响随着我异能的停止而烟消云散,这样世界就会重新变成那个没有太阳的末日。

我去世后,永夜将至。

而那个杀死我的男人,会在希望中,等待着那个再也不会来到的黎明。

No.10(金天)

我一直认为,地狱是一定不会有太阳这么温暖的事物的。

所以当我再次睁眼,看见窗外暗无天日的景象时,我以为自己来到了地狱。

“你醒了?”坐在我床边椅子上守候的男人问了一句。他用书签夹住了正在阅读的部分,然后把书合住,露出了书籍的封面——《同名同姓受害者协会》。

那个理应把我杀死的男人和我共处一室。

这是?

怔了一下,我才发现自己身处一件破旧的屋子里——虽然这里的确是炼狱般的景象,但我又确实还属于人间。

这是那个没有太阳的末日。

一切似乎都和以前一样。

虽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又回到了这里,但是我想我应该有权利大哭一场。

无论是因为喜悦还是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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