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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五章 表白(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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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信揶揄地笑了一声,“小柯,你因为是他们的亲生女儿,自然感受不到他们对我的态度。起初,我为了你可以忍,但是现在我受够了,再也不想忍受了。既然你提出离婚,那我就成全你。同意。”

虽然从一开始顾佳和沈牧就知道梁信不是一个好对付的角色,但事情的发展,一切都在顾佳的意料之外。

顾佳担心沈牧会再次输在他的手里,看向沈牧,“师父……”

“别担心。好戏还在后面呢。”沈牧拍拍她的手背,给她宽心。

沈牧起立,对法官说:“法官,梁信毕竟是专业律师,熟读法律,自然懂得证据的厉害关系。我怀疑被告伪造证据,请求查证。”

法官相信沈牧的观点,命工作人员彻查梁信的证据。

让所有人意外地是,梁信的证据居然都是真的。就连离婚协议书都并非故意做旧。

眼看一切都已经没有戏了。柯秋柏请求沈牧直接出事当日案件的关键证据。

“法官,朝曦(盛海市)实业、星冠服务、金稻公益机构关于金稻公益爱心养老之家一案中,梁信是当时星冠服务法人刘盈的代理人。目前,我有新的证据证明梁信才是此案的幕后主使。请准许我出示证据。”

庭审团立即拿出当年案件,重新回归了那桩旧案。

2015年,金稻公益集团从城建局、土地局等各部门,相继拿到了开发建设养老机构的批文。

金稻公益随后又拿到了其他项目,索性将养老院的项目合同招标给第三方公司开发建设。

当时招标的人,共有八家单位,其中就包括朝曦实业和星冠服务两家公司。通过多方比较,朝曦实业顺利拿到了项目工程的招标书。

于2015年7月正式开始施工。然而项目刚刚施工一年,金稻公益突然将项目转给了星冠服务有限公司。此时,朝曦实业已经投入资金2个亿,其中还包括贷款。

即便是拿到合同,也没有办法施工,朝曦实业也只得退出。

原以为星冠拿到项目后,会好好开发。却不想,原本该实施三年的项目,星冠居然加快到十二个月工期。工程质量出现问题,资金也相继出现缺口。

在一次施工中,工人冯炎被工地上的石板砸伤,造成瘫痪。

本是星冠的责任,只因朝曦实业的季岱拥有项目合同,而被迫成了工程项目不达标的责任人。

季岱因此被追究刑事附带民事责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赔偿金额高达八十万人民币。

“关于此案,原被告是否有补充资料。”法官问。

当时庭审案件时,沈牧的当事人季岱为被告。梁信则是星冠刘盈的代理人。

法官拿出当年案件的证据,问道:“对于此案,你二人可有补充证据。”

“有。”沈牧说。

“请出示。”

沈牧看了看顾佳,由顾佳递交原始证据及补充证据。

顾佳交给尤贺时,还有些尴尬,尤贺却向她点了一下头。

“加油。”希望你一切顺利。

这时投影仪上显示的是当年季岱签订的合同。

沈牧介绍说:“大家可以注意到这份合同,是朝曦实业2015年第一次竞标。正式成为了金稻公益爱心养老院的承接人。”

幻灯片切换到下一张,沈牧接着说:“这份是季岱公司前期投入资金共计两亿元。”

继续,下一张。

“这一张是季岱当初贷款文书。和被迫被架空的项目。”

而包工头冯炎出事时间是2017年10月15日,这一天,已经是当时星冠集团刘盈负责此案。但因为季岱的合同未能正式解约,而被迫成为冯炎工伤事故的主要责任人。”

梁信听着沈牧的话,嘴角画出划出一道弧线,不屑道:“季岱合同解约时间是2015年7月,2017年10月15日出事,自然是要负责的。”

“但当时季岱已经被迫退出金稻养老院项目。”沈牧说。

“法律讲究的是证据。没有证据一切都是空口无凭。”

“好。那我们补充证据。”

“法官大人,我请求出示人证。”沈牧对法官请求人证出庭。

法官与庭审人员简单商议后,同意。

“请人证出庭。”

此时,所有人的目光都注意到人证进来的大门。

两分钟后,李胜出现在的庭审现场。

一看见李胜,梁信有些诧异,完全没有料到李胜会在最后关头,会站在沈牧那边担任季岱的人证。

“李胜,你最好想清楚,你给沈牧担当人证的话,后果……”

“法官大人,对方干扰我方人证,我反对。”沈牧马上打断梁信的话。

“反对有效,请第二被告人退回。”法官说。

沈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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