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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四章 倭国计吞琉球(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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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四章 倭国计吞琉球

钦差大臣崇厚尚未至俄,驻倭公使何如璋已接总理衙门饬令,何如璋不敢怠慢,速即照会倭国外务卿寺岛宗则,声言倭国阻止琉球朝贡,已违《中倭修好条规》之不可侵越彼此所属邦土之规定,倭国须待琉球以礼,琉球国一切必须遵循旧章,此后切勿再阻贡事,不做不信不义无情无理之事情。

寺岛宗则接如璋照会,暴跳如雷,立曰:琉球五百年前既属倭国,不信不义无情无理真乃荒谬暴言,清国公使非登门道歉不足以消弭事端。

如璋闻言,道:道个锤子!

如璋拒不道歉,倭国太政大臣三条实美亦怒曰:清国实乃无理取闹,即日起,琉球必须停止朝贡清国,必须使用明治年号,必须遣人至京学法,必须实施藩制改革。此乃最后之通牒,琉球王尚泰必须于2月3日之前做出答复。

琉球国王尚泰接告,称病不起,拒不答复。

明治再无游移,立下诏书:琉球尚泰,冥顽不化,恃恩挟嫌,不恭使命;兹废琉球藩,琉球文簿、资财充公;尚泰移居东京府下,赐以府邸。

1879年3月31日,倭国内务省书记官松田道之率警160名、兵400名,接管首里城,改琉球藩为冲绳县。

两宫皇太后闻悉,速召众军机,慈禧太后道:倭人冒天下之大不韪,我大清国不可无视。

领班军机大臣、恭亲王奕訢道:启禀皇太后,启禀皇上,琉球孤悬海外,地瘠民贫,二百余年,恪守藩服。今以逼近倭国,为所追胁,国势濒危,若竟弃之而不为覆庇,势必为倭国所并,诚不足以宣圣朝绥远之恩,而慰荒服瞻依之愿。奴才以为,若任琉球废灭而不问,如国体何?如众论何?驻日公使何如璋密奏,非启兵端无以止倭人之逆行。奴才以为,伊犁诸城未勘定之前,不可轻易言战。

军机大臣沈桂芬道:启禀皇太后,启禀皇上,微臣以为,劳师海上,易损国威。琉球,弹丸一地耳!贡献不足以益我之府库也,人民不足以供我之役使也,版宇不足以卫我之藩篱也!

慈禧太后道:虽言如此,然骤然弃之,岂不可惜!此事非同小可,速著各省督抚将军,悉心协议倭人废琉球设郡县之事,限于月内覆奏;直隶总督李鸿章,速即来京陛见。总理衙门,不可无视,速即责问倭国驻华公使。

奕訢、沈桂芬等斟酌再三,发照会曰:倭国驻华公使宍户玑明鉴,尔国违背《中倭修好条规》第三条之所属邦土以礼相待之规定,实乃蔑视中国。琉球自为一国,已五百年之久,该国世受中国册封,该国亦奉中国为正朔,入贡中国于今亦数百年,天下之国所共知也。基于此,倭国必须将废琉球为郡县之事速行停止,则两国和好之谊由此益敦。

照会既发,倭国驻华公使宍户玑亦接,然其支支吾吾,久无确音。

督办南洋海防兼理各国事务大臣丁日昌接旨,奏曰:琉球乃海外一弹丸耳,贡献不足以益我之府库也,人民不足以供我之役使也,版宇不足以卫我之藩篱也,徒以前代以来相沿朝贡,是以仍听其载在职方,羁縻勿绝,并非该岛于我国有翊戴之劳,我国家于该岛有拱卫之助也。

微臣以为,倭国甘冒灭小之名,此动机不在于琉球,其不过欲借机与我开衅耳。我于海防尚未筹办周备之前,似宜一意主和,内则迅筹战备,外则虚与委蛇,不可存忽战忽和之见。以倭人之黩武好斗,之缜密心思,年内不南攻台湾,必将北取高丽。

驻英、法公使郭嵩焘奏曰:藩国朝贡乃属国之义务,抚绥藩服乃中国之责任,骤然弃之,事关国体。我国可以宽免入贡为之基,一面遣派使臣会同各国公使保护琉球,听其自主。倭国事事取法西洋,即当以西法治之。大小相维,强弱相制,固无臣事之礼,不令入贡中国,亦不令入贡日本。琉球臣服中国已久,宜中国主其议;一以保护琉球为义,不足与争朝贡。

4月中旬,直隶总督李鸿章入京觐见。

慈禧太后道:琉球国之事,当如何处置?

李鸿章道:启禀皇太后,启禀皇上,惜我无铁甲船,但有二铁甲,闯入琉球,倭必自退。然以我国现有局势,跨海远征,实觉力有不逮,若徒张声势而鲜实际,设或为彼觑破,转难了局。琉球地处偏隅,尚属可有可无;即使从此不贡不封,亦无关于国家之轻重,原可以大度包之。

慈禧太后一声叹息,迅下谕旨:琉球外属中国,倭国竟敢阻其入贡,夷为郡县,狡焉思逞,情殊叵测。亟应妥为备豫,力图自强,以固藩篱。著沈葆桢、吴元柄将南洋防守事宜悉心区画,实力筹办,固不可稍涉张皇,亦不得稍存大意。并著随时探明该国情形,密速具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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