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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紫色葬礼(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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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开门!

苏翊升在雨中踉跄,混乱的人声不断在脑海里浮现。

他面目全非,浑身上下都是难以名状的伤口,他变成了瘸子、瞎子,他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独行,连滚带爬,他唯一能辨别的方向是家。

不要开门!

这是谁的声音?

他惊恐万分,他看到遍地血潮,无数条手臂从血潮里抓了出来,拖住他的身体,让他难以前进。

“放开我!”苏翊升嘶吼,他挣脱了身边的一切束缚,他必须回家,因为瑞瑞还在家里等着自己,回家太晚的话饭菜就凉了,她胃不好,不能吃冷的。

熟悉的街区,昏暗的楼道,亲手写的门联。

苏翊升回到家门口,如往常一般踮起脚从门檐上找到钥匙。

“不要开门!”这是瑞瑞的声音。

瑞瑞,怎么了?

苏翊升的手在颤抖,钥匙从指间滑落,清脆地掉在地上。

“不要开门!”这是苏翊升自己的声音。

为什么?

他的视线恢复了一些,他看见了这间温馨的出租屋,这是他们的家,面积很小,只有一室一厅,她练瑜伽的时候会叫他把餐桌搬去阳台,他们每周都会大扫除一次,自己拖地的时候,她会把冰箱里剩下的肉类边角料拿去喂流浪猫,他们的生活简单温馨,她正在家里面等自己,坐在很晃的旧椅子上,面前有一盘番茄炒蛋和两碗米饭。

苏翊升跪在地上,满地摸钥匙。

不要开门!不要开门!不要开门!

人声越发暴躁。

他心底抗拒自己一直眷恋的家。

可是,为什么?

苏翊升终于打开了门。

家里没有开灯,光线很暗,一道暴雷劈过夜空,惨白的光点亮房间。

雷声、腥臭的气味、血迹斑斑的画面统统撞进脑子。

苏翊升惊醒。

在他的记忆里,这里依旧很温馨,窗台上有一盆吊兰,玄关放着用桂花做的香氛,她做的很丑的晴天娃娃被倒挂起来,她喜欢下雨,她喜欢雨水的清新气味。

但事实不是这样的。

消毒水的味道很浓,依旧掩盖不住难闻的尸臭,洗不掉的血迹洒满墙纸,苍蝇胡乱地飞,牙杯掉在地上,毛茸茸的拖鞋沾满灰尘。

举目破败。

她坐在墙角,孤身一人,脸上蒙着自己送给她的红色围巾,她没有在等自己,也没有为自己做好晚饭,她坐在这里很久很久了,久到漂亮的衣装全部发烂,久到明亮的双眸枯萎凋谢,再也看不见自己的模样。

“瑞瑞......”苏翊升走向她,拥抱她。

苍蝇围在二人身边打转,白色的蛆虫在拥抱间蠕动。

他们说过,领证的那天,要在身上洒满香水,要在空中撒满鲜花。

“到底怎么了?”程岁初在这间出租屋门口发愣。

江筱末从楼顶跃入阳台,表情平淡,静静观望,她手中的凌迟脱离了降临模式,它在十分钟前以“赫拉克勒斯”之名重创狼魔。

“一旦有人类选择出卖灵魂堕落成恶魔,他注定会产生杀戮意志,犯下杀人罪,他会变得六亲不认,嗜杀成性,越是亲近他的人越是危险。恶魔的存在,注定酿造悲剧。”罗斯撑伞走来,“我要让你清楚我们驱魔部一直在与什么样的存在为敌,我要让你知道觉醒神眷之人的使命,所以才让江筱末留了牙狼一命。现在,我应该以人类的名字称呼他,堕魔之人,牙狼,苏翊升。”

程岁初的瞳孔颤了一下,他明白了牙狼的所作所为,牙狼,或是说这个叫苏翊升的男人,他的罪孽是如此的深重。

他不禁捂住自己的心房,心好疼,那是一种撕心裂肺的痛,他的心在为罪恶之人鸣泣。

房间里的苏翊升亲昵地厮磨瑞瑞的面孔,温柔地揉了揉她的头发,“等我一会儿,我去招待一下客人。”

他恢复成了人类的样貌,伤势依旧很重,脸上带着淡淡的微笑,从电视柜底下摸出一包香烟,抽了一支出来,穿好拖鞋,靠近程岁初,“不好意思,借个火。”

程岁初不由得退了半步,不是因为他害怕苏翊升袭击自己,而是因为他身上的味道很重,脸上还沾着糜烂的沫与扭曲的虫子,不过程岁初还是硬着头皮掏出打火机,为他点燃香烟。

苏翊升依在门边,“她对我说过,不论你变成什么样,我始终会陪伴在你身边,如明月高悬,如星辰恒久。我分不清了,到底是她说的,还是我臆想出来的。她说爱是一场无尽的雨,时而缠绵,时而狂暴,只要你向往云和天空,就不可避免地会被雨淋湿,最后你会在雨里欢笑起舞,大声唱歌。她错了,爱不是雨,我是雨,我狂风大作,我电闪雷鸣,我让她看不见太阳,我让她误以为天空就该是乌云密布的模样。我擅自闯入她的世界,把她的人生搅得一团糟,我毁掉了她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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