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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冲天一怒是红颜(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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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别了父母,方刚回到了天海师范大学,在中文系自己的宿舍,他开始着手收拾东西,准备择日到天海一中报到。还没收拾完,手机响了,低头一看,是他的女朋友周蝶打过来的。

周蝶还不知道他已经决心去一中的事,在电话里,仍在兴致勃勃地跟他说,自己又找了哪个伯伯,已经决定调他进入政府里的哪个部门的事,一边嗔怪他道:“你这个人,可真新鲜!人家这边天天给你跑工作,忙得脚打后脑勺,每天里连口水都喝不上。你倒好,看看你吧,好几天里一直也见不着个人! 早知道这个,才不管你呐。”

方刚耐心地听着她把牢骚发完,这才低沉地说:“小蝶,很抱歉啊……但有个事我还是想跟你说一下,我不想去政府部门了,我要去天海一中,做一名老师。谢谢你给我做的这一切,我……我现在也不知道怎样才能报答你……〞

电话那边的周蝶,显然是没什么思想准备,先是惊愕了一下,在一两秒可怕的沉寂之后,周蝶用近乎怒吼的声音大叫道:“方刚!你刚才在说什么?!你不想去了?你疯了吗,你太过份、太过份了! 你给我听着,我现在必须要和你谈一谈,必须要和你谈一谈 ! 我们现在马上就见面!马上!〞

方刚道:“好吧,现在正好我也有不少的话想和你说,那好你说吧,在哪儿见面?”

周蝶没好气地说:“那还用说,自然是老地方!三分钟内,你必须出现,必须在我面前出现!老地方见!”说完便呯地一声挂断了电话。

周蝶所说的“老地方”指的是天海师大门前不远的“朵朵咖啡屋”。大学四年,两个人最常来的就是这里。放下电话,方刚匆匆忙忙地就往朵朵咖啡屋赶来。

天海师大到朵朵咖啡屋怎么也得有一两千米,尽管方刚已经跑了个气喘吁吁,但进门时还是迟到了,别说是三分钟,五分钟都已然是早已过去。抬头看时,靠窗子他们常坐的那个位子上,周蝶早已一脸怒容地坐在了那里。

周蝶是天海师范大学中文系这一届大学生中最漂亮的一个,是中文系公认的“系花”。人不仅长的身材婀娜,眉目如画,皮肤也特别好,白皙水嫩,光彩照人,整个人顾盼生辉。在天海师大的校园里,那回头率绝对是百分之百。在网上,她给自己起的网名就叫“一美倾城”,可见她对自己美丽的自信程度。

她出身高干,父母都是在天海市的一个机关里工作,而且均是头面人物,所以她一直生活在条件非常优越的家庭中,这就养成了她与众不同的、一种公主般的高雅气质。周蝶自己也一直以此自居,平素里傲得不得了。

周蝶她们班绝大部分的男生,见到了周蝶,无不象蜜蜂见到了鲜花一般,嗡嗡地乱转个不停,送花的,请喝咖啡的,写情书的,只是恨不能会个七十二变来讨周蝶的欢心。对此,周蝶是一概不理。

但她从入大学的第一天里就发现,班上有个叫方刚的小伙子特别有魅力,相貌英俊不说,且玉树临风,卓尔不群,纯净、儒雅、风度翩翩,落落大方又不卑不亢,通身上下有着一种特殊的气质,这种气质很类似一种书卷气,却又似乎不全是,总之,方刚给她的感觉就是很好,就是迷人。于是,姑娘倾心于方刚。

方刚也很喜欢周蝶,喜欢的原因纯是因为周蝶那夺人的美丽,毕竟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周蝶的一美倾城、风华绝代,也让他很欣赏。所以,在周蝶向他表示了好感之后,他也是欣然同意。

但时间一长,他发现周蝶实在太过霸气,其刁钻蛮横之公主性格,让他越来越烦,因此在大四这一年,他对周蝶已经处在若即若离状态。有时候他甚至想,如果女朋友不是周蝶这种公主型的,而是小鸟依人型的,岂不是更好。所以,在面临人生重大抉择的时候,他并没有去征求周蝶的意见,而是回家问的老父亲。

而周蝶那边的火却是越烧越热,方刚越是疏远她,她越是着魔一般地对情郎日思夜想,为了能够永久地与方刚厮守在一起,周蝶在毕业之前便开始动用老爸所有的社会关系力量,让方刚也随着自己进政府机关,想不到的却是,这个脑袋里就一根筋的方刚,居然自作主张地非要去当个老师,做孩子王?过去有俗语叫做“家有五斗粮,不当孩子王”,对这点,周蝶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她理想中的丈夫,不但人应当潇洒儒雅、风度翩翩,工作也应当是上层社会,名流一层,方刚,你今天必须要答应我,放弃去一中,我这可是为了你好。

所以,今天晚上在没有见到方刚以前,周蝶是憋满了一肚子的怨气的,但真看到了方刚那玉树临风的潇洒身影出现在自己的面前,又看到他迈着稳健的步伐走进咖啡馆,走向自己的身边,周蝶所有的怨气突然又全都化为乌有,马上又变得意乱神迷,三魂出窍,看着面前的这位风姿卓雅的情郎,既恨得咬牙切齿却又爱得一塌糊涂。

方刚坐在周蝶的面前,发现面前什么饮料也没有点,便扬扬手,叫道:“服务员,给我来一杯卡布其诺,再给我女朋友来一杯雪顶摩卡。”咖啡厅里漂亮的女服务员应了一声,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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