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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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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点挫折,也就动动手指头就过去了,他会不会是周晓琦人生路上第一只拦路虎呢?

周晓琦离开了,周承志还在书桌上办公。秦风从窗帘后出来,手中消音□□指着周承志的脑袋。年逾半百的中年男人看到了枪,顿时失去了往日的神采,脸上惊恐万分,手脚都不利索了。这世上有一千一万种人,但每个人在枪面前的表现,都是一样的。

周承志跪在地上向秦风求饶。他愿意出更多的钱,来买下他这条变得微贱的命,那些年老的横肉在他脸上颤抖着。秦风忽然在想,他那个优秀的儿子,耀眼的少年郎,此刻看到枪到底会是什么个表情呢?

周晓琦端着茶走进来,看到秦风的枪,忽然就傻眼了,周承志对着周晓琦大吼道,“晓琦!快跑!”接着周承志一把抓住秦风的脚,“你放了我儿子!我不怕死!你杀我吧,你杀了我吧!不要动我儿子!”

秦风拉开了保险,一字一句道,“我会杀了你的父亲,但只要你跑了,我就不杀你。”

周晓琦手中的茶水早已被打翻,他腿都软了,瘫在书房门口。周承志对他吼道,“晓琦,听到没有,快跑啊!带着你妈快点跑!”

周晓琦的声音在呜咽,“爸,爸……我……”

那句话周晓琦没有说完,因为他已经消失在书房的门口,秦风听到楼下大金毛的狂吠,伴随着从远处天空传来的雷鸣。微弱的枪声在雷鸣和犬吠中几乎不可闻。秦风看着周承志渐渐倒在血泊中,闭上眼轻声说一句,“永别了,Q。”

回到家是晚上十二点,元宵节已经过去了。秦风蹑手蹑脚打开了门,电视里还在播放着深夜档,林萧萧已经蜷缩在沙发上睡了。

秦风掏出男士香水,往自己身上喷了两下,然后才小心翼翼地走到沙发前,想把林萧萧抱回房间,他动作很轻了,但林萧萧还是醒了。

“回来了?”她的声音软软的,柔柔的,“微波炉里有汤圆,我给你拿。”

“好。”秦风微笑地看着她,一只小猫忽然从林萧萧的怀里跃出来,跳到秦风身上。

“呀!”林萧萧赶紧把小猫抱起来,放到一边的毛巾被里,“我今天去看灯展,回来时候就看到这个被遗弃的小猫,大团圆的就它一只,寒风那么大,怪可怜的,我就把它带回来了,你不会介意吧?”

“不会。”秦风道,伸手还去摸了摸小猫的脑袋,那只小猫却又突然扭头躲过去了。

“你别介意啦,它就是刚刚被遗弃,还怕生。”林萧萧说完就去厨房拿汤圆了,秦风把手凑到鼻尖,问道了那若有似无的硝烟味。

林萧萧的善良,秦风也不是第一天知道了。每周末林萧萧都会去孤儿院陪孩子,定期还会去宠物领养处当志愿者。她本身就是高中的教师,对孩子和宠物都格外有耐心。秦风常常在想,萧萧是生命中最美好的那部分,就像天使,而他却代表了生命中最黑暗的那个角落,如同恶魔。

无数个夜晚他都会在林萧萧枕边惊醒,梦到自己沾满鲜血的手抓着枪,而林萧萧就躺在自己对面的血泊里,那双无辜的眼睛里写满了失落和绝望。越是到了后期,这样的噩梦就越强烈。

他始终、始终都没能说出那句话,“林萧萧,我们结婚吧。”

他发现金盆洗手并不能让他好过,闲余的时间多了,更让他会去思索那曾经不堪的过往。

直到有天,一位同样金盆洗手的前辈告诉他,如果真的想要放下这些,可以去城南老城区梨花巷子的一家忘忧酒馆。

一进门,映入眼帘的是一只通体黑色的猫,秦风愣了两秒,却发现那只猫像是有灵性一样上下打量着他,接着一摇尾巴,大大咧咧地离开了,那走路的步数,说是像绵若无骨的猫,不若说更像一个人。秦风举目望去,发现酒馆的各个地方,无论是吧台,小桌,还是天花板的横梁上,到处都是这样的猫,花色各有千秋,唯有那双灵性的眼,仿佛能洞察人性。

老板娘穿着一身唐风的古装,半肩微露,风情万种地倚靠在吧台边上。她手上还有一只长长的烟斗,一阵贪婪地吞云吐雾,从嘴里和鼻尖吐出了一颗颗烟圈。她那双狭长的桃花媚眼直勾勾地盯着秦风,嘴角调情似地上扬着,“客人,是要喝酒,还是要忘忧?”

秦风记得前辈对自己的嘱咐,话不用多说,只要说目的,她让你说你的事,你也不用隐瞒。

“忘忧。”秦风道,“我要忘记我做杀手时给我带来的那些痛苦。”

老板娘单手撑着吧台,两只白花花又纤细的大腿利落地翻过吧台,她信步走到秦风面前,指尖挑起秦风的下巴,“忧,是记忆。所有让你苦不堪言的忧,都源于你做过的事,在你脑海中形成无法磨灭的痕迹,你想要忘忧,你就会忘记你曾经是杀手的事情。可是即便你忘记了,你欠下的东西,总是要还的。”

秦风毫不犹豫地点头,老板娘掩面笑了,“真是一个急躁的年轻人啊。”

老板娘又吸了一口烟,烟雾铺面而来,秦风一时间居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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