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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物(已改)(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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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分钟后,柳依桐坐在了一家饭馆里,面前摆着一碗热气腾腾的馄饨。

梁泽怕她烫着,还贴心地拿了个空碗过来,“喏。”

“谢谢。”柳依桐感动道:“你对我真好,明天我就送面锦旗到你们局里。”

梁泽拿筷子的手微不可见地抖了抖:“人民警察为人民,我活,应该,应该的。”

柳依桐不疑有他,欢快地吃馄饨。

“啊对了,”她突然想起来了那件孤零零待在别墅的警服,“你的制服外套还在我那里。”

警服而已,他还有好几件备用的,用不着她还……

梁泽眼皮都没抬一下,道:“那你哪天带上,来警局还我。”

“好,”柳依桐拿出手机,“要不要加个好友,以后方便联系。”

她表面平静,内心不争气地打鼓。

梁泽神色依旧淡淡的,“可以。”说着接过她的手机,快速点了几下,还给她,“好了。”

柳依桐一看,他已经在自己的好友列表里了。

紧接着他本人好听又有磁性的声音传下来:“加个好友,这么高兴?”

柳依桐抬头,对向梁泽一双含笑的眼睛,那双眼睛被店里的灯光映照,极富神采,一眨不眨地盯她。

她心虚地摸了摸脸,方意识到自己在不自觉地微笑,很没有说服力回道:“我不是,我没有。”

梁泽低低笑了两声,“行行,是我高兴。你家在哪,我送你回去。”

柳依桐老老实实说道:“不去警局了吗?”

梁泽暗想她傻,“你很想去?难不成真是你指使人去撞柳霏雨的?”

柳依桐立刻摇头摇得拨浪鼓一样,可怜巴巴说道:“真的不是我,警察哥哥你一定要还我清白啊。”

梁泽心中自有考量,他们的程序和方法没必要对她解释。

理智上他应该把她带回去,情感上他不太想。

从他见到柳依桐的第一眼,他就有种熟悉的感觉,仿佛他早就见过她,早就认识她,早就挡在她身前,截住别人想伤害她的手。

这很奇怪。

迄今为止,他只见过她三次;在他的记忆中,也从来没有一个叫柳依桐的女人。

他从来不是一个温柔多情的人,可面对柳依桐,他总是忍不住小心、谨慎、再注意一点,最好不要让她受到伤害。

他并不认为他会对这个除了年轻、美丽,其余皆普普通通的的女人“一见钟情”。

他只是疑惑于这无时无刻不存在他与她之间的熟悉感。

于是他道:“肇事者还没审完,先没你的事儿。过两天叫你再过来。”

又补充了一句:“警方会监视你的,别想跑。”

他这句话本想吓一吓她,没想到柳依桐看起来更高兴了:“真的吗?太好了!”

梁泽:?

柳依桐接着说:“我真怕那对疯男女找人报复我。你们一定要认真监视我,别让人把我拐跑了。”

梁泽在她热切的目光下艰难地吐出个“好”字。

以防万一,柳依桐没敢回郊区别墅,而是跟梁泽一道,在公安局附近找了个酒店住下了。

她对于没钱的担忧显然是多余的,她的账户里每个月都有一笔固定进账,五十万,已经持续三年了,看来是宫宸天会定期给她这个契约妻子拨款。

一个月给五十五,这婚不离也不是不行啊!

不过转出的金额也不可小觑。

相比于进账,出账就十分不规律且数目庞大,接收转款的账户是同一个,柳依桐知道,那是柳志明的账户。

原主性格勤俭节约,一年到头也花不了几个子儿,宫宸天给她的钱大部分都被她用来补贴家用了。

柳志明的公司经济效益并不是很好,夏灵佳花钱又一向大手大脚,资金时常周转不开。除了从原主这儿捞着的补贴,宫宸天也会帮扶一二,谁让柳志明也算他名义上的岳父呢。

只是她的家境、地位样样不如宫宸天,宫宸天怎么会答应娶自己?就因为自己的一片痴心?

他和柳霏雨又是怎么勾搭上的?

就算是小说里,也该有个原因的。

柳依桐冥思苦想半天,也没等来剧情填空的答案。

她目前解锁的关键人物和地点不够,不足以开启剧情提示。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她应该拿放大镜,不,显微镜去读室友写的小说!

短短的一天她折腾了好几个地方,躺在酒店绵软的大床上,不知不觉就睡了过去。

**

柳依桐是被手机铃吵醒的。

她翻身去摸手机,这才感觉到后背一块一块地疼,是昨天宫宸天推她造成的。

想到宫宸天喜怒无常的性格和暴力手段,她果断打消了“不离婚”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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