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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篇:陋巷之春(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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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话堵上所有人的嘴,包括小红毛的,也包括她自己的。

比如当师兄笑眯眯地问着又跑出去见新朋友啊,她会摆摆手,一本正经地回道不可说,不可说。脸上挂着掩护大师姐偷跑出去见相好后被抓包时镇定。

再比如谈起有关她突然开始同周边人很积极地讲起英文时大人的调侃,她也说,别猜,别猜。

再再比如师姐揶揄她的品味,问那个满脸褶子雀斑的红发小鬼有什么好宝贝的,她要跳脚说不管不管,你不懂。

……

即便这样,偶遇小红毛是门艺术,比唱词难学。

可如果遇到了,她就能兴奋一天,练功时可以再多翻几个跟斗。

对于一个合格的童年玩伴而言,我们不必做户口普查,这尚且没到谈婚论嫁,考虑门当户对的时机。他是谁,他从哪里来,他家中如何,压根不要紧。

在九岁的林荔这里,一个名字就够了。

或者说,名字什么的也没有那么重要。洋鬼子的名字都太长,弯弯绕绕的,她记不住,也念不准。她只喊他 J,阿 J,普通随便得就像在唐人街随处可以被拎起来斩碎的扔进海里就不见的人头。

她也不关心太多大人庸庸碌碌的事,小孩的脑子里塞不下太多复杂纠葛。只是玩久了,她也渐渐知道他是对岸偷跑过来的小孩,来自马戏团。

“噢,那我们是同行啊。”她听了他的话后思考了一下,露出了然于胸的神态,“我,唱戏的,可不就是东方戏团。”

她顿了顿,补充道,“除了我们这儿不养马,养猫。”

“怎么样啊,你要不要考虑转行啊?大爷我带你混。”她半开玩笑看着他。

看着小孩一张皱巴巴、明显营养不良的脸,她总是会想,他太严肃了,应该多笑笑,他应该过得开心一点点。

只是没等他回答,她就赶着说,“你快吃啊,面要坨了。”

此后他再答什么,她也没听进去了,她只忧心忡忡那碗两个人加在一起还吃不完的竹升面。浪费粮食,可耻,可耻。

………

她总是很积极地投喂小红毛不是没有理由的。他待的那个戏班子简直不是人混的,每每想起她就来气。

那本来是很寻常的一天,和唐人街每一天没什么不同。只不过空气里带着一点太阳混着炸油角的喜气,人人都在贺新春,贴大红纸,穿靓衫。

她被派去东街裁缝店给大师姐取开春演出的行头。

一顶儿极气派的点翠镶珠雉尾凤冠,还有淬着红缨的银枪。手头拎着这些家伙,林荔忍不住戏瘾大发,有一句每一句地哼着水仙子里的唱词,脑子里想着此前师姐在台上英姿飒爽的模样。

「他他他,他那里珠泪惨凄凄。

俺俺俺,俺生擒拔贼悬提———

杀杀杀,杀得他无路奔,血染马蹄! 」

然后她便猝不及防地和 Jerome 撞了个满怀,她眼睛一亮,是你啊,你怎么来了。她拿着长枪轻挑着他的下巴,欺负他听不懂,笑眯眯地拿国语念着戏词:小毛贼还不束手就擒。

她很爱逗他,喜欢看他气急败坏或者满脸通红的样子哈哈大笑,眼睛压得低低地撒娇说别气别气,然后拉着他的手,带他去巷子口吃东西。

只是今天他不太对劲。

太沉默了。

比往日里还闷上几分。

直到她绕圈打量他一周后,发现他手上通红溃烂的新鲜伤口,皮开肉绽,她便开始问了,怎么回事儿,谁欺负你了,我拿长枪戳死他给你解气。

无它,无论他做了些什么,小红毛在她心中永远总是初见时那副受气包、爱哭鬼的模样。

见他不语,她把行头送回去后,便拉着他跑到了河畔边,布朗大桥的入口,她从兜里掏出一堆油角蛋散塞到 Jerome 的手中,边啃边笑眯眯地说着同贺新春啊,喏,是甜的呀,趁热快吃,多食多福。

直到听对方缓缓说着马戏团往事,关于伤口,关于母亲,关于暴力,谈他偷吃饼干被按进油锅里的手。她开始变得沉默不语,脸涨得通红,血液涌上脑子,她不再笑了,只想国骂。

可是看着对方雾绿色的、故作平静的眼睛,她却说不出话来了。她知道他并不需要泛着波澜、无用无意义的怜悯,同情这种东西太刺眼。

她拗断了刚刚随意捡来玩的树枝,突然开口问道:“那你想逃吗?马戏团。”

十来年后林荔再看,或许那一刻,她是真的想不管那么多,扔掉暖洋洋的一切,把小巷丢开,只是陪他一起逃跑,然后两个人像流浪三毛般冻死街头也无妨。

只是没有只是。

……

“马戏团就是我的家。”他这么回答道,瞳孔定定地盯着她。

林荔笑了。

她太熟悉这种眼神了。

他们都有不能舍弃的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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