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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集(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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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的垃圾场闻惯了其实也……挺臭的。

两眼酸涩,太阳穴突突跳。手机耗尽最后一丝电量陷入安详如婴儿般的睡眠,留下我和突然熄灭的屏幕大眼瞪小眼。

——玛利亚在上,我被映在上面的女鬼吓得打了个哆嗦。

这引起了我身旁人的注意。对方在纸箱子壳间投来一瞥,原本饱经风霜的脸庞似乎蜕皮得更厉害了。

我向流浪汉道歉:“通融一下啊,兄弟。”

他对我的套近乎毫无反应,我也不介意,自顾自叽里呱啦,“你看起来比几天前还老,真的不考虑去一下角质吗,我记得我还有半罐磨砂膏刚刚过期个把月……”我从行李里翻出东西,“还是大牌子呢。”

直到我把罐子递到他眼皮底下,流浪汉才伸手接了过去。

我耸耸肩:“不客气,兄弟。”

对方裸/露的双手布满疤痕和茧,我猜他以前可能是个当兵的——这个国家最不缺这种人。多亏了他的那把子力气,几天前我才从另一个流浪汉手里保住了自己的腰子。

作为回报,我帮他找了不少废弃纸壳,让这个胡子拉碴的老大哥在这安家。

似乎终于从梦里回归人世间,他掀起眼皮,我在对视里照见一片深蓝:

“……你在搬家?”

我有所察觉,回头瞄一眼自己的行李:“差不多吧,房东涨价,租不起咯。”

以上这句是骗人的。

事实上那天给我叫了救护车的的确是房东,操/着苏格兰口音的老大姐害怕我哪天真的喝死在她公寓里,今早梆梆梆敲醒我,麻溜地讹了最后一笔钱后把我打包扫出了门。

太久没晒日光浴,我简直就是快要融化的德古拉,拖着最后一口气走到垃圾场——据我所知这是附近唯一没有□□火拼、叶子交易和拉皮/条/客的地方——毕竟这里几年前就被烧得只剩废墟,路过都得小心危房坍塌。

这些总不能说给流浪汉听,那不是显得我和他一样无家可归还身无分文。

仅剩的自尊心促使我笑了笑:“嘿,兄弟,这两包空酒瓶归你了。”

我大方地拍了拍最后的家当,感到一阵口渴,忍不住舔了一下嘴唇。

“废品回收站离这里不远,你去替我跑趟腿,卖掉的钱就当小费……”说到一半,我才意识到自己忘记了什么,“兄弟你怎么称呼?”

流浪汉打量着我发白的T恤和几天没洗的头。

随后,他站起身——像是一堵沉默的墙,几包可回收垃圾在那双手里轻若无物。

“马龙。火柴马龙。”

这名字有那么点耳熟,但我想不起来:“谢谢啦,马龙兄。”

流浪汉于是替我跑腿去了,步履稳健,看起来和他那些嗑豆子睡不醒的同类们完全不同。

指不定是哪家富人流落街头的私生子呢,就等着开来一辆加长林肯,里面下来两排保镖齐喊“恭迎少爷归位”,然后就能从这个狗屎地方飞升上几百米高空的顶层套房。

但做梦这种好事都轮不到我头上。

摇摇头,我也从地上爬起来,准备去附近找个公共厕所洗个澡。

.

在哥谭流浪的第一天下午,我捡了个别人不要的烟屁股,窝在便利店门口抽。

刚洗没多久的发尾湿淋淋垂在视野里,令人联想到黑黢黢的面包虫。

早知道下午有雨,我还不如多挤两管洗手液蹲在马路边上洗,也不会被巡逻警卫机赶虱子一样赶出厕所。

烟屁股开始烫手,我没舍得松。残余的尼古丁在肺里生根落户,激起一阵疼痛似的麻痒。

慢半拍的大脑终于开始担心起今后的衣食住行。

我在这座城市待了好几年,但很可惜的是,所有回忆都和哥谭的雨一样阴湿而黯淡。基本每个人都有过那种感觉吧?明明这个星期才刚刚开始,一翻日历却已经是周四了。

哥谭对我来说就是这样的地方。

要不是驾照上有写,我几乎都忘记自己已经过了三十岁生日。

清醒的时间慢得仿佛在看蜗牛爬,唯有酒精才能鞭策它一路向前。而这十几个小时里我滴酒未沾,现在看雨水下落都犹如慢动作。

口渴在喉管里死命抓挠。

我念着自己的名字保持镇定。

当务之急是去找一份工作——这份工作最好昼伏夜出,也不会抓员工在岗位上喝酒,更不会因为员工喝醉翘班而把她开了——参考我之前打过的所有零工。

没等我贫瘠的大脑想出个去处,不远处又响起了熟悉的警报声。抬头一看就知道是街角的古董店被抢劫了,我眼尖地瞄见一抹深蓝色,立刻躲过看热闹的便利店员工藏在货架间。

眼熟的警卫机器人出动速度超过百分之八十的哥谭警察,是新任市长刚放的三把火之一。类似的抢劫案现在甚至都不需要出动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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